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相关管理文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遴选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
2.有利于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有利于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
二、遴选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能严格遵守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能切实履行指导教师的能力。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正高职称可放宽至本科)。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含57周岁),身体状况良好。
3.具有明确且较稳定的科研方向,并不断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作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一获奖人)获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代表性成果三项。
4.具有培养研究生的研究课题和人力、物力、经费等保障条件,有可支配的科研经费。从事理工类研究的申请者,近三年承担项目到帐经费原则上不低于9万元;从事数学或人文社科类研究的申请者,近三年承担项目到帐经费原则上不低于3万元。若科研成果突出,可适当放宽经费要求。
5.近三年学校教学科研考核合格,无教学、培养方面的责任事故,能承担本学科硕士研究生教学和指导任务。
6.不完全满足以上第2、3、4款条件的,但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纵向项目或科研成果,或理工类横向项目到校经费在27万(含)以上、数学或人文社科类横向项目到校经费在9万(含)以上的,可以破格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
7.对于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已在外校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并已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的教师,可由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学校聘任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8.以上“近三年”统计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1.个人申请。5月8日前,校内人员登录学校OA个人门户,在“新研究生管理系统”以教职工身份登录,点击“菜单栏【导师管理】→【导师遴选管理】→【申请导师遴选】”,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如需要,将相关佐证材料交学院研究生专务审核或者通过页面“附件材料”上传佐证材料。
校外人员直接登陆网址:https://gms.sspu.edu.cn/login/enterLogin【用户名、首次登陆密码:大写L+4位数的工号】。相关材料可以通过页面“附件材料”上传佐证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核实,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形成公示情况报告,于5月19日前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和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5月31日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审核,同时提交遴选细则予以备案。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根据学校研究生导师遴选标准审议申请人的材料,并经无记名投票表决,遴选出新增研究生导师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获学校研究生导师资格。
四、研究生副导师遴选
1、个人申请。5月8日前,校内人员登录学校OA个人门户,在“新研究生管理系统”以教职工身份登录,点击“菜单栏【导师管理】→【副导师管理】→【申请副导师遴选】”,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如需要,将相关佐证材料交学院研究生专务审核或者通过页面“附件材料”上传佐证材料。
校外人员直接登陆网址:https://gms.sspu.edu.cn/login/enterLogin【用户名、首次登陆密码:大写L+4位数的工号】。相关材料可以通过页面“附件材料”上传佐证材料,或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拟合作的研究生导师(当年具备招生资格)签署意见。
3、所在学位点负责人和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并经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形成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副导师名单报研究生部备案。
五、企业导师遴选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企业导师由学院制定遴选实施细则,开展遴选工作,并建立企业导师库。原则上企业导师从企业导师库里择优聘任上岗。遴选实施细则和通过遴选的企业导师名单报研究生部学位办备案。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2023年4月26日